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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寫好一部小說,一直
編排什麼劇情
實驗爆炸出新玩意兒
背後撐腰的舞台在
明朝蘇州的艷青樓?
一九六零年代的南美洲?
我跑遍世界兩百多國
研究上千冊上古中古近代史
但那小說的第一字
始終尋不著立足點扎根然後茁壯。說時遲

那時快(在我眼前)
拄柺杖的老者顫抖前行
天哪!他搶走了主角這吃重角色!
是設計給其他正常人的
腳下的城市
他每天必經的盲人專用道
很角落很邊緣不起眼
你習慣和各角色一同感受事件
當你讀小說時
這次你也不例外,只是

只是他聽力銳利些
睡眠易被驚醒
嗅覺比你靈敏多
能快速遠離危機
不時甲會故意給他錯的方向
讓他迷路在黑暗
同時也有像庚這種人
遇紅綠燈就攙他

通過。此小說的賣點在於
以五分之四的知覺
向世界按快門攝影
湛藍黝黑紅赭這類詞是稀有
你感覺自己也在一片黑中摸索
因我每字每句都彷彿是點字點出來的
然後瞎子就成了主角:

「在他認知中的社會
沒色彩度也沒立體感
他有著一雙眼睛
非常貼近人的心思
周圍的人都很容易上當受騙
因為他們只相信眼睛所說的
走在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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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ce2305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